用50余部POS机为诈骗犯罪洗钱!一“帮信”犯罪团伙被端!手机POS机
近日,临西县公安局成功打掉一流窜至该县的“帮信”犯罪团伙,捣毁犯罪窝点1个,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,现场查获电脑、手机、POS机、银行卡、手机卡等大量作案工具。
2021年2月中旬,临西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在工作中获得重要线索,一涉嫌“帮信”犯罪团伙流窜至临西县,该局党委高度重视,立即责成反诈中心围绕线索开展侦查。经过初步调查,民警发现该团伙利用POS机帮助电信诈骗团伙套现转移诈骗所得钱财,且该团伙有高度的组织性和反侦察意识,多次更换住宿地点。经工作,办案民警成功掌握了嫌疑人在临西的活动轨迹,并立即开展落地抓捕工作。2月27日15时许,办案民警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张某(山西运城拉卡拉POS机免费申请人)、孙某(河南濮阳人)、龚某(湖北人)抓获,当场查获作案笔记本电脑3台、POS机50余台、手机20余部、银行卡50余张、手机卡30余张。
经查,2021年1月份以来,该团伙大量收购他人电话卡、信用卡、POS机,并利用这些工具帮助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套现转移诈骗所得钱财,以谋取利益。目前,张某等3名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警方提醒
电信诈骗花样百出,迷失在利益陷阱里的不止受害人,还有贪婪的助纣为虐者。明知他人实施诈骗活动,但经不住金钱的诱惑,抱着侥幸心理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,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。
同时,警方也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在校学生、务工人员不要图一时之利,出售、出租、出借身份证件、手机卡、银行卡、支付二维码、银行对公账户、POS机等,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而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。凡知悉买卖身份证件、银行卡、手机卡、对公账户人员情况等信息的,请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举报。
法 律 链 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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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: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、服务器托管、网络存储、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,或者提供广告推广、支付结算等帮助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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